现如今,很多农村人会选择去城市工作,为了能够享受城市的便利生活,不少人将自己的农村户口进行了变更,而随着对农村土地确权以来,国家对于农村的优惠政策也越来越多,但是对于那些户口已经变成城市户口的人来说,就无法再享受其中的优惠政策了,那么非农村户口,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不属于农村中的农民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所以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不过对于非农村户口的子女来说,父母离开后留下来的财产是可以按照法律合法继承的,如果父母有遗嘱,遗嘱上明确表明,将把农村房子的使用权留给直系子女,那么无论子女是否为农村户口,都可以按照继承法,享受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权。当然,因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即使非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但是也只能享受房屋使用权,不能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在我国的物权法以及《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提到,农村宅基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因此不可以随意对宅基地进行买卖。非本村集体户口者将无法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即便是宅基地的子女,只要户口不在当地,那么就不能享受宅基地的所有权,所以对于继承者来说,如果父母将房子继承给非农村户口的儿女,那么子女只能享受房屋使用权,等到房子不能使用的时候,子女不能在宅基地上有任何作为,等到房子不能使用,塌陷后,宅基地就会回归村集体所有,将有村委会对宅基地进行相关处理。

总的来说,宅基地不属于农村中的农民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被当做财产继承,不过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村户口,子女都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只是子女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