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解除与终止都意味着保险合同不再继续生效,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主体均不必继续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且被保险人不能继续享受其所约定的服务。但是这三种情况所发生的情况、对应的法律后果及原合同履行程度均不同。

1、 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即保险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必履行该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如果已经按照该合同履行了保险义务、缴纳保险费用或提供保险服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2、终止

终止即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或约定期限已满,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终止。

3、解除

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但提前终止合同,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全部解释在实际运用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公司给出的说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