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于女职员来说,产假期间一般不会再发工资,而是由参保单位生育保险机构申报领取生育基金来进行支付,如果未参保的话,则由单位保障产假工资发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一般发放生育津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