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8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华为高管孟晚舟“双重犯罪”案裁决终于公布了,但结果却并不是很多国人希望看到的那样……
判决对孟晚舟不利
根据多家加拿大媒体的报道和加拿大法庭发布的庭审信息,备受中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关注的华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终于在北京时间28日凌晨2点30分钟左右有了一个阶段性的重要判决。
但这个判决并没有支持孟晚舟一方的说辞。
(图为加拿大CTV新闻网记者发布的判决对孟晚舟不利的消息)
(图为法院官方发布的判决书)
此前,孟晚舟一方提出的抗辩依据是,美国要求从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案子源头,在美国制裁伊朗的法案上,但这个法案在加拿大是不存在的。
因此,孟晚舟的律师表示,根据美国和加拿大双方引渡协议中的“双重犯罪”原则(即美国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须存在于加拿大的法律中),孟晚舟就不该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国去。
但代表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加拿大司法部表示,美方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是欺诈,即孟晚舟在对汇丰银行介绍关于华为的业务时,在涉及伊朗的问题上做出了所谓的“虚假陈述”,而欺诈这个罪名在加拿大的法律中是存在的。所以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认为引渡孟晚舟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如今做出判决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最高法院的联席大法官福尔摩斯,则是认可了后者的说辞,即美国起诉孟晚舟的“核心”是欺诈这一罪名,而加拿大的法律中也有欺诈罪,所以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图为法院官方发布的判决书中给出的说法)
对于这一判决,媒体普遍预计孟晚舟一方会提出上诉。华为公司则在今天凌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我们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我们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孟晚舟还没有输
不过,虽然加拿大法庭在“双重犯罪”这个点上做出了不利于孟晚舟的判决,但这并不代表孟晚舟就输掉了这场“引渡”官司。
因为,除了对这一裁决上诉外,孟晚舟的法律团队还早已做好对案子的多个应对方案。
除了“双重犯罪”这个点,孟晚舟的法律团队就同时提出,加拿大有关部门配合美国政府对她在机场实施的扣押和逮捕行为,侵犯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赋予她的权利,尤其是加方在机场逮捕孟晚舟之前,先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非法扣押和搜查,还逼她交出密码等隐私信息,而这是为了帮美国方面搜索更多可以构陷孟晚舟的证据。
(图为去年5月孟晚舟律师团队发布的一份声明,其中列出了他们认为这一引渡不合法的多个原因)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还提出,美国对孟晚舟的引渡出于明显的政治目的,是美国政府在滥用权力干涉司法和诬告孟晚舟,一旦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国就会遭到迫害。而这也是不被美国和加拿大的引渡条约所允许的。
因此,报道此案的加拿大媒体也表示,今天的不利判决并不意味着孟晚舟就完全输掉了这场“引渡”案,后面双方还得打。只是接下来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持续数年,而这对于孟晚舟来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折磨”呢?
(截图来自加拿大CTV新闻网的报道)
是谁令孟晚舟身陷囹圄
最后,说起是谁令孟晚舟身陷囹圄,大家可能第一时间都会想到美国总统特朗普。但实际上,美国政府对于华为的打压很早就已经开始,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证据”。
《纽约时报》2018年的一篇报道就指出,美国早在2010年前总统奥巴马当政时期,就已经在对华为公司进行调查了,但之前美国政府一直拿不出证据。当然,《纽约时报》对此给出的一个“遮羞布”式的说法是,“若对华为进行间谍或其他安全方面的刑事指控,暴露出美国的一些机密信息”。
但事情到2016年时出现了变化。根据英国路透社和英国《金融时报》去年的报道,在2016年底和2017年时,因为自身的其他违法问题而被美国司法部调查的汇丰银行,为了避免遭到美国政府的惩罚,开始同意为美国政府“调查”华为。《纽约时报》也在报道中证实了这一点,并称通过商业犯罪搞华为也更符合美国政府的口味。
之后,根据路透社的报道,汇丰银行便帮美国司法部搞到了一份可用来起诉华为公司的材料,一份孟晚舟早在2013年就交给汇丰公司一位名叫阿兰·托马斯(Alan Thomas)的高管的PPT文件,内容是澄清华为公司与伊朗一家公司之间的关系。美国司法部则开始围绕这份小小的PPT文件编造对华为和孟晚舟动手的“罪名”,最终导致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
不过,不希望孟晚舟获释的,并不仅仅只有美国。从此前加拿大媒体的报道来看,在该国亲美反华势力的炒作下,加拿大舆论对于孟晚舟的看法比较负面。而在今天的判决出来前,一众加拿大媒体都在不断炒作所谓孟晚舟“将获释”的说辞,也更像是一种反向造势。倒是中国方面真正了解此案的相关各方,都清楚此案不会这么轻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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