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起事件有车的朋友注意了,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据@小强热线近日报道,开汽车维修店的曹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视频
日前,一位客户开着一台沃尔沃S60前来洗车,洗完车后,客户表示自己车子的轮胎胎压不是很足,想让补一补气。
于是店内一名工作人员驾驶这台车从洗车房往旁边的维修房去,然而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由于误操作,导致车子撞到了举升机的柱子上,造成该车左前侧受到损伤。
事故发生后,曹先生当时就报了警,并联系到保险公司,保险员要了事发当时的视频,简单地了解了下情况。
曹先生表示,自己跟保险员声明这台车是要拖到4S去维修的,也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答复,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解决了,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
车子拖去4S后目前已经维修的差不多了,初步估算,维修需要大概十多万元。
前两天,他联系到保险公司,商量理赔方案,保险公司却给他发来了拒赔通知单,拒赔的理由是“在营业性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改装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在接受采访时,中国人保相关工作人员也就此事做出了肯定回应,其表示,场地上有各种维修设备,作为经营者,应该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防范意识。
不过曹先生对此有不一样的看法,他表示,车主只是来这里洗车,并非进行维修、保养和改装,因此不适用于该条例。
而据专业法律人士解读,在经营性的修理、保养和改装期间,实际上市车辆的受损方和修理方达成了修理合同,或者说是达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在此期间,一旦车辆受损,应该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责任,而非保险公司,同时他还表示,修理厂提供洗车、打气,实际上也是一种服务合同。
不过针对此事,人保工作人员表示会向上反馈协商,并进一步与修理厂沟通,而曹先生则表态称,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自己将优先赔付客户,尽快把车子修好并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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