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对涉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多家相关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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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可知,“假燕窝事件”最早于2020年11月发酵——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团队在直播间推销的燕窝为“假货”,此后争议迅速升温。当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本案中,河南消协将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糖水燕窝”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者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均列为被告。

此次提起公益诉讼,河南省消协的诉求为:广州融昱公司、广州和翊公司、生产商大洲新燕及直播平台快手,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在9日一审庭审的最后,控辩双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辛巴方称消协诉请永封账号无依据 曾公开售假糖水燕窝:控辩双方愿调解-风君雪科技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