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 6 月 2 日宣判的 “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再起波澜。

据庭审,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称爱奇艺 “超前点播”违法,构成违约,被告爱奇艺向原告连续 15 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 VIP 会员权益,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 150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爱奇艺曝光用户观影记录,律师:无视法律和用户权益,已越界-风君雪科技博客

本以为一切争议都会随着判决逐渐平息,但昨日既是原告又是律师的当事人吴声威再次爆料,称爱奇艺在庭审中把近百页个人观影记录拿出来了,感觉隐私被严重侵犯。并表示 “平台收集、查看和公开用户信息是三个事情,可以收集不代表可以查看,更不代表可以公开。”

爱奇艺曝光用户观影记录,律师:无视法律和用户权益,已越界-风君雪科技博客

对此,爱奇艺方面回应称,爱奇艺一直注重保护用户隐私,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也是基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仅向法庭提供,便于法官更好地了解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我们也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向任何第三方。

事件发展到现在,爱奇艺与原告吴声威的冲突已经不再是超前点播、会员权益那么简单了,爱奇艺是否能够使用并曝光用户的观影记录,这涉及到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爱奇艺在庭审中曝光用户观影记录的意图并不清楚,但这个做法显然让自己推上更大的风口浪尖,面对更多质疑。

爱奇艺曝光用户观影记录的用意何在?

“在这个案子中提供这个观影记录的目的是什么?”杨文战律师对于爱奇艺的做法无法理解。“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和上百页的观影记录有什么关系?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超前点播再收费的条款是否合法,非要举证的话也许原告有没有看过这部剧和争议焦点有点关系,原告的其它观影记录和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有关系吗?如果没什么必要提供被告为什么要提供?

是要威胁原告,我知道你都看了啥?还是增加诉讼中的工作量,让原告和法官都别那么舒服地处理这个案子?让其他原告知难而退?”诸多反问句,看得出杨文战律师对于爱奇艺的做法强烈不满。

“爱奇艺在诉讼中调取了吴声威的观影记录,这实在是让人不寒而栗,因尽管现在我们都知道自己没有隐私,但爱奇艺的行为却悍然打破了潜规则,这几乎等于指着吴声威的鼻子说:小子,小心点。”知名法律博主 @逻格斯 logics 认为爱奇艺此举是对原告的 “警告”。“根据法律的规定,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去做一些优化,但不能个别地利用个体的数据,爱奇艺调取用户观影记录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的界限,这些证据也因此没有被法官采纳。”

个人观影记录,爱奇艺能用吗?

“这些观影记录,属于个人信息。不论是根据《网络安全法》,还是根据最新的《民法典》,未经授权和许可均不得非法使用。爱奇艺擅自将之用作诉讼,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构成新的侵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邓学平表示,观影记录包含了原告的生活轨迹和个人喜好,属于个人隐私,不为公众知悉,具有人格利益。爱奇艺未经许可将之公之于众,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爱奇艺声称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但这些信息已经向爱奇艺的员工、代理律师、法庭和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泄露。而原告的观影记录与本案毫无关联性,根本就不应该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该出现在法庭上。”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则明确表示爱奇艺的行为是违法的。“观影记录的信息在你平台上,不代表你就可以随意使用。法律规定作为网络运营者有保密和管理的义务,但却没有允许你擅自使用。”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法律博主岳崎山进一步用法律条款表达对爱奇艺举动的不满。“随意披露用户观影记录违法!《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跟平台相比,我们只是渺小的个人,只是平凡又普通的消费者,但法律依然赋予了我们不被窥探的权利,我只是花钱来你这里消费,我并不希望你盯着我的一举一动。”逻格斯 logics 表示用户的要求很简单,花钱得到应得的服务,在服务质量 “打折”的同时自身合法权益也受到侵犯,这是无法接受的。

吴声威律师告赢爱奇艺的个案,或许能鼓励更多消费者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各大平台也心知肚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很难有人会花足够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仅为那价值 “微小”的利益,与视频网站对抗到底。

爱奇艺曝光用户观影记录,律师:无视法律和用户权益,已越界-风君雪科技博客

随着相关事件话题屡次登上微博热搜,越来越多的用户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表达了心中的不满。也相信这件事情足以为爱奇艺们敲响警钟,用户隐私保护并非小事,只有真正为用户着想,才能收获更多地喜爱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