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闫彩琪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通过在酒店客房安装摄像头或者暴力破解家用摄像头,一条售卖房客和用户隐私画面观看权的色情黑色产业链就此形成。经过代理的宣传与“营销”,不法分子以此获取了巨额利益。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色情偷拍违法行为从获取、推广到销售进行了披露而引发关注。

通过对相关判例的梳理,澎湃新闻发现部分房客在客房内发现偷拍设备后,向酒店索赔遭到拒绝从而引发民事诉讼。此类案件中,酒店方均以摄像头并非酒店安装、无法确认房客的隐私画面已被传播造成实际损害等为由拒绝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十余起涉及“偷拍”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判决书均未出现“受害人索赔”的相关描述,亦未见有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网络安全专家介绍,由于客观原因限制,多数受害人在事发多年后仍未发觉自己已经遭到侵害。受利益驱使,加之违法成本偏低,刑事处罚不重,也几乎没有受害人索赔,导致偷拍现象禁而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在售的探测设备通常没有太大效果。房客须在入住酒店时凭借常识和经验自行排查,才能确定房内是否安装了偷拍设备。而家用摄像头的生产商大多没有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甚至没有漏洞修复能力。专家称,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与他们的对抗将持久而漫长。

律师建议,应从酒店的监管责任及偷拍者的违法成本两个方面完善立法,强化、细化、增设这一方面的法律规范,以破解被动局面。

客房内发现摄像头,空姐状告酒店索赔30万

一航空公司乘务员赫某随航班机组及空乘人员入住伊犁某酒店,赫某入住后发现在其房间内空调排气管上有一针孔摄像头,遂告知机长,由机长将摄像头拆下,同时通知了酒店。

这是发生在2016年8月的一起案例。据该案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事发后,酒店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赫某另行安排在其他房间。伊宁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对现场行了勘查,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该记录载明,伊宁市公安局新华东路派出所民警对摄像头和连接线勘验检查发现,该摄像头为一个黑色的带有插孔的摄像头,连接线为一条网线,该连接线一端为连接口,另一端为截断口,该截断口处有“陈旧性切割痕迹”。上述工作记录同时对房间情况、空调位置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具体描述。

事件发生后,酒店方依据上述工作记录认为,赫某入住酒店时,客房内的针孔摄像头处于非拍摄状态,对赫某没有实施任何侵权行为,更谈不上有任何损害事实。赫某则认为,酒店没有设身处地地为顾客着想,不但管理上失误,认错态度也不诚恳,给她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思想负担,遂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作为经营者,未发现客房内装有针孔摄像头,疏于管理职责,存在过错,侵犯了赫某的隐私权,根据法律规定,赫某要求酒店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损害后果等因素,酌定判处酒店赔偿赫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00元并赔礼道歉。

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9年3月宣判的另一起隐私权纠纷案中,酒店对于房客遭偷拍后的索赔要求同样予以拒绝。酒店认为,摄像装置的安装者没有查清,无法证明酒店有侵权行为,即使摄像装置里存取了两名房客的住店场景,但因改装置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被复制、散播等严重后果,两名房客没有受到实际损害,不同意他们的赔偿请求。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余份与“酒店偷拍”有关的案例中,涉及民事损害赔偿的,酒店方均以摄像头并非酒店安装、无法确认房客的隐私画面已被传播造成实际损害等为由拒绝赔偿。

在刑事判决中,所有的裁判文书中均未出现“受害人索赔”的相关描述,亦未见有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中一起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尽管法院对裁判文书进行了公开,但其中对偷拍者的作案时间,酒店位置、名称及房号等细节信息均作了模糊处理。

2020年6月5日,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对此向澎湃新闻解释称,模糊处理酒店位置等信息“是为避免受害人‘对号入座’,发觉被侵害后找酒店索赔。”

偷拍设备难探测,对抗侵权将持久而漫长

尽管在上述民事索赔案件中,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最终都得到法院支持,但从损害发生到一审宣判,通常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

网络尖刀安全团队创始人曲子龙介绍,能够发现并起诉酒店的受害人,在涉及酒店的色情偷拍事件中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更多的受害人在时隔多年后仍不知道自己曾遭到侵害,因此在入住酒店过程中,预防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维权和索赔。

曲子龙说,他们曾抽取了500余个有效举报的色情网站,并围绕“酒店”“偷拍”等分词建立了一个简单的NLP(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词库,抽取图片场景进行对比,推演摄像头可能存在的位置,得出结论认为,针孔摄像头从垂直角度、倾斜俯视角度及平视角度,通常被安装在烟感报警器、吊灯、天花板吊顶、空调室内机、插座、晾衣架、机顶盒、电视、电源适配器等位置。

曲子龙告诉澎湃新闻,偷拍摄像头的安装原则,一定是放在最佳视角能够观看到完整的目标体,所以在视线范围内可以直接对着床的区域,能够有先天条件供电、不会被物理强光阻隔的位置都会有嫌疑。如果在客房发现摄像头,建议直接报警,切勿与酒店方发生冲突,也要避免商家破坏证据不认账。

另有一名常年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大部分摄像头供应商只具有物理设备的生产能力,而没有软件体系的安全管理能力,对设备的安全漏洞修复能力很弱,甚至没有,导致大量摄像头实际被黑客掌控。这些设备可能是部署在公共场所的摄像头,也有可能是普通消费者家中的摄像头。

偷拍产业主要以攻击酒店为主,违法犯罪分子在客房内安装的偷拍设备其实很难探测,网上大部分探测装置实际上是忽悠消费者,并没有大用,通常需要房客根据自身经验与判断在一些敏感位置自行排查才能确认。

上述人士建议,普通家用或正规部署的摄像头,要解决安全问题,要经常更新设备固件,正确配置使用,不能使用简单密码登录,不要安装在家庭环境中的敏感位置,家中有人时尽量关闭摄像头电源。国内大量的家用监控摄像头在生产时就没有考虑安全问题,建议增加安全性检查为强制性标准。

对于酒店偷拍行为,上述人士称,除了房客自身要严加防范,掌握一些基本的探寻方法外,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要采取综合措施,如从设备的生产销售方面进行管理规范,发现重罚,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色情偷拍黑色产业链实际上是长期存在的,并且在利益的驱使下,不管是房客、酒店还是整个社会,与它的对抗将会是长期而持久的。”

偷拍现象禁而不止,专家建议以立法破局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可构罪入刑。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酒店内安装针孔摄像头或者破解他人摄像头,售卖观看权的行为属于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但实际上,该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并不高。”邢鑫说,依照法律规定,传播淫秽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注册会员两百人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均应当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人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仅仅被处以治安处罚。正是由于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没有被处以刑罚,没有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没有对潜在犯罪人起到警戒和威慑作用,才使得该类案件屡禁不止。

邢鑫认为,要有效减少甚至杜绝此类案件,首先应当做到违法必究,其次应当从立法层面以及司法层面加强对偷拍者的刑事处罚力度。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针对民事责任,酒店作为提供服务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有保障客户隐私的安全保障义务,客人隐私泄露,酒店责无旁贷。因此,想避免偷拍事件发生,酒店的防范措施和责任是立法上最关键的。

赵良善认为,要杜绝酒店偷拍事件的发生,应该从酒店的监管责任及偷拍者的违法成本两个方面完善立法,强化、细化、增设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如明确要求酒店要具备探查针孔摄像头技术,在房客入住时,要求进行面对面在场探查,以确保入住安全。

“房客入住后一旦发现摄像头或偷拍等行为,酒店负完全责任,除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应增加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赵良善说,此外,针对偷拍者,应在立法时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对隐私权保护力度,一旦发现色情偷拍行为,建议采取不得缓刑、不得假释、不得取保候审等措施。

赵良善建议,立法、执法、监督部门应增设网络监管机构,采用大数据技术、系统筛查技术及人工审查技术,迅速查找、定位、甄别这类违法犯罪分子。而在酒店监管方面,应当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定期巡查酒店住店安全,检阅酒店入住记录与技术探查记录一致性,如酒店出现房客隐私泄露情况,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还应增设行业标准及黑名单制度,在年检、评星级、网络宣传、APP订房等方面对问题酒店予以限制等,以此或可破解被动局面,实现净化市场,打击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