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 月 16 日消息 近日,纪录片《人生一串》出品方 B 站起诉烧烤店和大众点评侵权,索赔 500 万元。
据悉,纪录片《人生一串》在 B 站播出后,收获了极高的人气。但是,作为出品方的 B 站却与片中烧烤店原型之一产生纠纷。
据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诉郭万强、长春市南关区钱锋炭缸烧烤总店(下称钱锋炭缸店)、长春市宽城区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下称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汉涛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两原告诉称,被告郭万强系被告钱锋炭缸店、郭万强烧烤店的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被告钱锋炭缸店曾是原告拍摄纪录片《人生一串》的烧烤店之一。在原告对其拍摄后短短几日后,被告郭万强即恶意抢注了 “人生一串”商标,后又于 2019 年 4 月使用 “人生一串”为字号设立了被告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同年 5 月,该店铺擅自开通 “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自称为 “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并以 “人生一串总店”名义发展加盟商,收取高额加盟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使公众误认被告店铺为原告 “人生一串”店铺,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被告钱锋炭缸店擅自在店内张贴《人生一串》海报,使用《人生一串》宣传语,被告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在店内播放原告纪录片《人生一串》,并在其公众号上使用该片文案及宣传语,两被告均严重侵害了原告著作权。
由于被告在大众点评网上开通了网上烧烤店并以 “人生一串”名义进行网络宣传,原告认为运营该网站的被告汉涛公司亦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综上,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500 万元的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停止使用含有 “人生一串”的字号并做工商登记变更。
被告郭万强、钱锋炭缸店、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辩称,被告的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且被告郭万强作为 “人生一串”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使用该商标进行商业经营的行为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不构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亦不构成虚假宣传。同时,被告的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被告钱锋炭缸店作为纪录片《人生一串》的拍摄对象之一,在其店内播放与其有关纪录片片段,是合理的使用行为。纪录片的片段不能完整地体现纪录片,没有对权利人的作品产生实质性替代的后果。被告汉涛公司认为,其仅是平台经营者,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IT之家了解到,上海浦东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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