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虽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又让不少人因为信用卡而犯罪,一旦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公检法就会进行立案,一旦立案成立,持卡人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公安机关立案也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以下是相关流程介绍。
一般情况下,信用卡立案都是因为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而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由银行向公检法报案或起诉,也有可能是持卡人自己自首,不管是哪一种立案都要走以下法律程序。
一、立案材料的接受
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是持卡人自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然后公安机关会让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并做好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要求其提供盖章的书面报案材料,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二、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立案是要实事求是的,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不能诬告,诬告也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些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提前讲清楚。
三、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公安机关需要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主要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信用卡诈骗案,如果是犯罪,那么还要看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主要通过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以确定是否要立案。
四、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这里分为立案和不立案。如果立案需要由银行或者持卡人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将其制作成《立案请示报告》交由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如果不立案,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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