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7 日消息,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近期,该院判决了两起涉及套取蚂蚁森林绿色能量的案件。

案例一:

购买绿色能量、开小号“浇水”…… 哪些“种树”行为构成违约?

用户开小号“浇水”套取蚂蚁森林绿色能量被封号,法院判决处罚正当-风君雪科技博客

在蚂蚁森林中,用户可以通过互相浇水等方式进行好友间互动,将储存的“绿色能量”转移至其他账号。作为蚂蚁森林用户,赵某(化名)就注册有 5 个账号,其中 4 个账号专门用于给主账号“浇水”,让其获取更多“绿色能量”。

了解到,在使用蚂蚁森林过程中,赵某多次从他人处收购“绿色能量”,且多个账号在同一时间出行步数相同,分别获取几乎相同数量的“绿色能量”。同时,赵某通过反复缴纳水电费并退费的方式,获取了多份“绿色能量”。而后,赵某的多个账号被暂时限制使用蚂蚁森林。

赵某认为蚂蚁集团对其账号采取的限权措施不当,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封其名下的受限账户。蚂蚁集团则认为,赵某获取“绿色能量”的行为违反《蚂蚁森林用户使用须知》的约定,也与公益属性相悖,其要求解封账号并无依据。

裁判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赵某自愿开通使用蚂蚁森林服务,并接受《蚂蚁森林用户使用须知》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根据《蚂蚁森林用户使用须知》约定,若赵某存在购买或出售绿色能量或浇水服务,通过虚假合种、虚假绿色出行、虚假交易等违反诚信的方式获取绿色能量,或存在将蚂蚁森林产品或服务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的不当行为,蚂蚁集团可对其蚂蚁森林账号采取限制或禁止使用蚂蚁森林全部或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

在客观现实中,赵某作为个人在同一天仅能产生一份实际出行步数。在并未有多次出行相同步数情况下,赵某利用反复切换不同账号的行为获取实际上并不存在的额外能量值,有违诚信原则,故蚂蚁集团以此为由临时限制赵某登录并无不当,且该措施的轻重程度与赵某行为相适应。法院最终驳回了赵某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

自媒体歪曲抹黑公益项目,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1 年,A 公司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文章,称蚂蚁森林运营方“将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污染环境”“还大力宣传自己的社会担当”,该篇文章阅读量达 7 万余次。随后,B 公司通过与上述账号关联的账号转载、扩散该篇文章。相关话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蚂蚁集团认为,上述文章陈述毫无事实依据,导致蚂蚁森林项目及蚂蚁集团商誉严重受损,故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1 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蚂蚁森林”项目旨在倡导低碳生活,呼吁节能减排,改善环境,是一项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公益活动,其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被告 A 公司和 B 公司发布涉案文章对该项目有关事实的描述缺乏可信的来源依据,构成虚假陈述,且在文章发布之初直指蚂蚁森林经营主体,同时案涉文章长期存在互联网空间,仅公众号阅读量就超过 7 万人次,经其他自媒体大量转载、转发,流传于多个平台,产生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对原告蚂蚁集团名誉权构成贬损,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决 A 公司、B 公司在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和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向原告蚂蚁集团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1 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