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消息,博主@李如花同学 在线向自己的任职公司“威马汽车”进行讨薪。
博主表示:
被威马汽车“停薪留职”的第二天。
周五如常上班下班,晚上就接到部门领导的电话通知,我被停薪留职了。
其实早在上上周,有跨级领导找我沟通过让我“主动离职”,给出的劝退理由是:“相比他人,你更容易找到工作”。当然,我在第一时间表示了明确的拒绝。
在昨天接到口头通知后,公司企业微信、企业邮箱、企业WE+系统界面,全面瘫痪(具体原因未知)。不得已私人微信拉了个群,包括我业务部门的几层领导+本部门HRBP在内,在群里咨询了几个相关问题:
本人对企业此通知表示明确的拒绝以及不接受;
本人未收到企业正式书面通知,要求本人停薪留职(后发现在薪资系统中有文字通知,只不过未告知员工);
需要公司以正式形式通知本人,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或公司明文规定(且会知过员工)做出如此决定;
本次发薪日(2023.2.24)发放薪水为2023年1月份薪水(全考勤),本人表示不接受;
自20222年11月起,员工社保+公积金一直处于拖欠状态。且个人部分已经由公司代扣缴,但并未上缴到社保账户;
自2023年2月起,企业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社保主体进行更换(且与合同签订主体不符)。
当然,以上问题还没有收到任何企业端的回复。
博主还声称:
我在威马任职近400天,在上上周之前,我非常喜欢也尊重这个公司。我的同事们、领导们也都是非常nice的人(虽然…但是真心话)。现在、甚至在我将来离职后,我仍然希望威马可以发展的越来越好。
但同时作为一个打工人,作为一个有房贷、有房租、有娃有老要养的打工人,我需要生存,这于我个人而言,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但在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的“停薪留职”状态下,原谅我家财浅薄,实在承担不起。
有难同当,当然是一段美谈。但与此同时,是不是也需要一纸黑字的时候“有福同享”?若只是公开信里寥寥数笔且极其模糊的“事后弥补”,这无异于耍流氓,恕我无法接受。
以上所述,皆为有理有据,已经发生的事实。
我没有任何造谣生事的意愿,只不过确实是被上述这些事实恶心到了,当然恶心的事还有更多,大家权当这些瓜作下午茶比较合适。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与蔚小理同期成长的新势力造车企业,威马一度和蔚小理并称为造车新势力“四小龙”。
不过后续发展中遇到了种种问题,尤其是近一年以来,近期还曝出了“全员停薪留职”的消息,今年1月12日,威马汽车创始人兼CEO沈晖在微博上用“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来形容威马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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