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消息,华为官方发布声明称,华为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并且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此前,东方材料在9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收购TD TECH 51%股权,交易对象为诺基亚,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

根据公告,TD TECH由华为和诺基亚各自持有49%、51%股权,公司董事中包括徐直军、何海鹏、闫力大等华为高管,其中,徐直军是华为副董事长、轮值董事长。

东方材料认为,通过收购TD TECH 51%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可以在原有主业的基础上,通过布局无线通信、终端产品、物联网业务板块,切入无线通信、终端产品和物联网赛道,形成“油墨+通信”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多元化、科技化的战略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长远、高质量地发展。

但作为TD TECH持股方华为对此并不赞成。

独立董事李若山弃权 认为收购存在四方面风险

不过,对于此次收购,独立董事李若山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出于审慎考虑,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弃权意见,并请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其理由如下:

其一,拟收购标的公司的业务与公司战略协同问题: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行业无线、终端产品定制及物联网。但公司目前主要是制造油墨为主,赞同公司未来技术迭代,专业转型,向数据化,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解决产业融合会存在相当多不确定因素,需要系统方案。

其二,此次收购不仅程序复杂,且金额较大。并购所需资金高达21.216亿,既有向特定对象的A股股票的增发,也会涉及自筹资金。在收购过程中既要做好内部控制,又要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筹集所需的全部资金。

其三,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收购标的公司存在两个财务风险:一是短期流动负债数额较大,二是库存存货数额较大。需要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方法,不然收购完成,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

其四,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中,交易对方通常需对标的资产未来3-4年业绩实现情况进行预期或进行相应的安排。目前方案中还没有涉及这部分内容。

因此,尽管上市公司并购团队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尽调、访谈,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设想了防范预案。在董事会发出通知后,李若山与公司管理层也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但该项收购相对复杂,希望后续在充分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再发表明确意见。

资料显示,李若山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及金融系主任,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静静)

以下为华为官方声明:

作为TD TECH HOLDING LIMITED(下称“TD TECH”)股东,针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方新材料)收购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Gmbh&Co.KG(下称”诺基亚”)持有的TD TECH股份事项,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我司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是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与双方技术实力、全球的销售与服务能力;

第二,我司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我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第三,我司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

第四,我司期望有战略价值的股东共同支持TD TECH继续发展。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