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7 日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3 年 6 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 5% 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 / 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获悉,《举措》对 2023 年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 1 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 10% 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鼓励各地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 0.5%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 20% 给予补贴。
鼓励各地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支出按不超过 30% 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 2023 年 6 月底。
鼓励各地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将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 30% 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 2023 年 6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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