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待摊费用可以填在“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一栏。
待摊费用,如果没有单独设置科目,可以在“预付账款”中列示。
它跟“长期待摊费用”,不是一个概念。
前者是流动资产,后者属于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应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收款”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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