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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第1篇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强化依法治水管水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依法治县工作.
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一是充实调整法治组织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布局合理、上下衔接的严密工作网络,为法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起表率作用,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实现注重以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加强法治建设,狠抓依法行政基础工。
1.要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按照县上的工作部署,及时完成新清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公示、审查,制定具体事项的工作流程、风险点和监察点,并更新到运行平台。根据新近清理、优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组织力量更新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运行平台基础数据,完善政务外网硬件设施,规范推进公开网上运行工作。
2.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网上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网络建设,依法行使各项行政权力。各相关业务股室都要有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网上运行,力求做到同步跟进。
3.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推进依法治水各项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围绕业务抓好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依法治县、依法治水的基础工作。
4.突出重点,抓好依法治县、依法治水的关键。健全学法制度,保证学法的经常性。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习惯;抓好业务股室负责人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养成遵法守规习惯;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养成注重程序和收集证据习惯;抓好服务对象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守法经营和办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用法习惯。
(三)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治县氛。
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狠抓落实。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针对性送法上门活动。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为契机,开展座谈会、送法下乡等活动。采取灵活方式,以书知法、媒体传法、现身说法、上门送法、以案说法和以会讲法等形式提高学法的实效性。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上街宣传活动。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行政行为规范化
(一)加强联合执法检查频率。
加强与海事、安监、环保等主要涉水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制定检查巡查计划,做到常态化网格化执法巡查。
(二)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1.开展河道执法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河道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侵占河道非法建设和非法采砂行为。
2.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以扰动地表开工建设的项目为重点,重点查处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运用先期服务理念,将服务与执法紧密结合,在办理行政许可的同时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定期跟进项目审批、落实、规费解交等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有关业主整改存在问题。
3.开展水资源执法检查。加强水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和“三条红线”管理,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积极调研、协调处理水事矛盾纠纷。
4.开展水利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和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规费征收力度。
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政策调整,加大征收、执法和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征收工作。对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建立台账,进行追缴;对已下发缴费通知书且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整合水务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督与业务管理协调配合。
着力整合水务系统执法人员力量,加大队伍建设,完善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基层执法效率和水平。探索、尝试专案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县级对乡镇的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加强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协调周边县区开展边界水域联防联治。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按照既定培训目标任务,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一是邀请专家、律师等授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紧密结合实际,增强学法的针对性。要注重围绕本水务系统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学习,确保每项工作能够严格依法开展。二是送培专兼职执法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全年争取专职执法人员全部送培轮训1次。三是加强县区之间的交流学习,开阔执法视野,借鉴成熟的执法经验。四是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全面评查,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积极推进案件管理系统运用。
提高水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率,不断提高全县水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2021年度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6〕6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规范履行核心职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忠实履行领导责任”三大任务,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以优良作风树一流形象,以满意效能创一流业绩,努力为推进、落实和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1.科学厘清效能建设“三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工作效能、服务基层等四项综合考核指标,厘清效能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厘清部门履行核心职能3—5项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提速、提效、提质,厘清效能建设推进措施层级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要求,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三项清单”的完成时限,层层分解责任,加强调度推进,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效能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行政审批“三项任务”。依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原则,积极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同步研究配套监管和推进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六公开”,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逐步建设“网上政务”,形成以“实体大厅为主、网上大厅为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3.着力推进转变作风“三项举措”。建立“马上就办”工作制度,针对重要事项和基层群众需求,第一时间启动“马上就办”程序,进入“马上就办”状态,并确保“马上就办”事项快捷、高效、群众满意;抓好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围绕政治品行、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生活操守、仪表形象、对外交往、办公环境等8个方面,制定出台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效能建设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度,在坚持“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基础上,对文件会签、并联审批等,增加“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两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牵头及协办单位、每个岗位、每名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同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签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承诺书》,建立承诺践诺制度,真正让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4.深化拓展效能教育“三项活动”。巡回开展效能建设警示教育活动,针对近年来效能暗访中常见、易发生的问题,组织剪辑效能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片,在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巡回展播,通过鲜活的事例,让机关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组织开展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按照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典型性的原则,评选出10个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最佳典型案例、10个省直机关效能建设优秀案例;定期开展效能建设先进单位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并褒扬省直单位效能建设的典型做法,并组织各单位效能办工作人员观摩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取长补短。
5.持续开展机关效能“三项督查”。坚持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效能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围绕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履职履责等情况,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效能暗访,重点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状态;对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随机抽取若干办结审批件,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重点了解办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相关重要会议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查看参会率和会风会纪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通报明查暗访情况,并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和建议书,实行不同形式的效能问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列为全局性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细化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构建人人有任务、层层有责任的“责任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月报信息、季报进度、年报总结”的要求,及时向省直效能办报送效能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
2.注重总结宣传。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推广好典型、好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效能建设宣传平台和载体建设,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拓展省直机关效能网、省直效能微信群等新媒体的互动,不断扩大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影响力。
3.突出考核导向。科学合理设置效能考核指标,不断完善效能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分类化、分值系统化、指标数量化、扣分原因化、结果公开化的要求,认真组织效能建设年终综合考核,力求效能考核公平公正。省直单位要注重建立完整的效能建设工作台账,坚持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工作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台账资料可查可考。
2021年度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第3篇
2020年4月13日,南通市水利局办公室出台《2020年全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点》(通水政监〔2020〕7号,以下简称《要点》)。现做如下解读。
一、《要点》指出了制定依据和目的,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联席会议部署要求。
二、《要点》明确了今年全市水政监察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实现陈年积案“清零”目标;
(三)强化长江水域禁采工作;
(四)狠抓安全生产执法;
(五)完成违建别墅清理整治;
(六)拓宽水政监察覆盖面;
(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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