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就是“官职”,职级是指官职的级别。比如局长、主任之类的,就是职务,也叫职位。而职级就是指级别,国级、省部级、市厅级(司局级)、县处级、乡科级,都是级别。行政体系的领导职务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有: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职务和级别是互相对应,但又不是完全一一对应的。比如同样是局长,部委下设的局,其局长为厅级、副厅级,也可以叫司级、局级,副司级、副局级。省里面的局很少,多为副厅级,或者是正处级。而市里面的政府部门多半称局,为正处级。县区也一样,政府部门多半称局,为正科级。不完全对应,是指同样是市里面的局,虽然多半为正处级,但也有副处级的。同样是市局的局长,多数都是正处级,但也有副处级,还有高配一级为副厅级的。其他职务也都例似,比如县区的政府部门正职,多半为正科级,也有副科级,还有高配一级为副处级的,比如公安局局长、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等。
2015年实行的县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使许多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有了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的机会。但同时规定,虽然可以享受更高级别待遇,但却与担任更高级别职务没有关系,退休时也要按其职务对应的级别退休。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政策,则突破了职级限制,不仅可以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而且有对应的职务出现时,可以平级调任,担任更高一级职务。举例说明:2015年某县局局长正科15年,享受调研员待遇,即副处级待遇,遇副县长空缺时,不能因为是副处级待遇而调任,而是要通过职务晋升才能担任副县长一职。同样退休时也是按正科级退休,而非副处级。新《公务员法》执行后,同样是县局局长符合条件,晋升四级调研员,也是副处级,如果遇到副县长出现空缺,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调任副县长职务,而不用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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