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人民网《揭秘“三年困难时期”的茅台酒生产》在网络上引起激烈争议。争议的原因,在于1959-1961年茅台酒的产量、原因及社会效果。

据其文介绍,1959-1961年间,茅台酒的生产出现了“大跃进”:三年中合计产量为2079吨,为此使用粮食2260万斤(其中高粱1085万斤,小麦1175万斤)。

这两项数据,产量来自《茅台酒厂志》(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用粮来自《仁怀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二者均为权威的官方出版物。核对两本书,数据是准确的。

根据《茅台酒厂志》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志》(方志出版社2011年版,以下简称“公司志”),茅台酒的产量为:1959年820吨,1960年912吨,1961年347吨,三年合计2079吨。从历年产量来看,1959、1960年的确出现了“大跃进”情况。国营茅台酒厂,是1951-1953年从解放前在仁怀县茅台镇的“成义”、“荣和”、“恒兴”三家私营酿酒烧房或收购、或接管后合并而成的。其产量,1949年为50余吨,1952年75吨,经大力发展,至1957年达283吨,但1958年一跃而至627吨,进而1960年达912吨,为1977年前的最高峰。从中可以看出,1958年到1960年的茅台生产的确是“大跃进”。

由于“大跃进”片面追求产量,导致质量下降,企业从微利变成亏损,从1961年开始产量下降至347吨,1962年降至363吨,亏损6 .8万元,1963、1964年持续恶化,产量降到325吨和222吨,年亏损额分别为37.7万元和84.8万元。1960年生产的912吨酒中,合格率仅为12%,不合格品近800吨;1960-1963年不合格品或次品酒达1750吨(约占总产量的90%),后来以其他酒的名义低价处理。这就是“大跃进”的后果。

然而,引起争议的原因,不在于茅台酒质量下降,因为那个时代一般老百姓也喝不到茅台酒,质量下降和一般老百姓没什么关系。有关系的,也是引起争议的,是制造这些酒花掉多少粮食。众所周知,那几年发生了大饥荒,很多人饿肚子乃至浮肿、饿死。一方面饿死人,一方面花特别多的粮食酿酒,这不免引起争议。

由于《揭秘“三年困难时期”的茅台酒生产》一文中提到1960年生产茅台酒的不少粮食从仁怀以外地区调运,有人质疑说:茅台生产必须用当地特产红缨子高粱,不能用其他替代,所以说各地调粮支持完全是谎言。

实际上,调粮的数据来自《仁怀县志》:“1960年茅台酒原料告急,省粮厅从全省各地调来红粮支援,即遵义专区11万斤,毕节专区29万斤,铜仁专区10万斤、黔东南州12万斤,贵阳市7万斤,湄潭县1万斤,习水县10万斤,桐梓县10万斤,正安县1万斤,赤水县4万斤,务川县1万斤,息烽县1万斤,加上本县20万斤,共117万斤,仍然不够,中央粮食部又从四川江津调来70万斤,才保证了当年下沙需要。”县志为官方主持编修,所说必有依据,这证实了调粮的说法。

质疑者所说“必须用当地特产红缨子高粱”也是不了解情况。茅台酒的生产,主要原料是高粱和小麦,小麦做曲、高粱造沙。仁怀当地所产高粱,最适合茅台酒传统、独特的工艺要求,但这不是说除当地高粱外就不能作为原料。据《茅台酒厂志》记载,1954年茅台产量扩大至136吨,“约需用红高粱和小麦约800吨,仁怀县不能满足需要。从1955年开始,原料收购范围便由仁怀县扩大到邻县遵义、金沙、桐梓、习水、赤水、古蔺、武胜等县……1959年、1960年茅台酒年产量增长到800吨至900吨,需酿酒用粮4000吨到5000吨,当地每年最多只能解决500吨,绝大多数要靠外县、外省调进。”这段记载说明,上世纪50年代,酿制茅台酒的高粱的确不仅仅止于仁怀本地所产。

至于生产茅台酒的高粱是否必须用红缨子高粱,《茅台酒厂志》说:“据1956年的历史资料记载,有4个红高粱品种最适合于酿造茅台酒:(1)矮子高粱;(2)中心高粱;(3)麻鸡婆高粱;(4)红缨子高粱。”而在《仁怀县志》中,内容完全相同,但高粱只有3种,缺第四种“红缨子高粱”。不管“1956年的历史资料”所记到底是3种还是4种,可以确定的是酿造茅台并非只能用“红缨子高粱”。

还有质疑说,“为什么各地调集这么多粮食,但酿造出来的1965年酒却是有史以来最低产量?”这种质疑也是不了解情况所致。首先,1965年茅台酒产量是246.8吨,比1964年产量222吨略高,并不是“有史以来最低”,至于这两年的产量低,原因如上所述,是因为质量下降和亏损。其次,这种质疑缺乏基本常识,即不清楚产量是指原酒产量。茅台酒生产一年一个周期,生产过程8次发酵,7次接取原酒,产量均指当年生产的原酒数量。原酒经过数年窖藏、勾兑后再出厂销售,出厂量和产量不是一回事。

生产1斤茅台酒需要5斤粮食(高粱、小麦各半),1960年茅台酒产量高达912吨,需粮食4560吨,即912万斤(实际用粮990万斤)。据时任贵州省粮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民三在其日记中所记,当年贵州全省粮食极其紧张,他自己每月23斤粮食定量,得了中度浮肿,一家六口,浮肿就有四个;在农村,每人每天6两(一斤16两制)粮食都不能保证;大街上抢粮、抢饭时有发生,聚众抢粮事件也不少见。990万斤粮食,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粮食从哪里来?

上世纪50年代的茅台酒厂,实际上只是个生产车间。公司志对茅台产销有个说明:“1951年至1979年,茅台酒厂产品销售一直处于国家计划严格控制之中,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属典型的生产型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均由国家统一计划安排,由企业按出厂价调出。产品调拨权属贵州省酒类专卖事业局,业务由仁怀县酒类专卖局代理,产品全由国家糖烟酒公司及外贸部门负责包销,企业没有销售权。生产发展所需的原料、资金也由国家全部负责安排,企业基本上不直接参与市场经销活动。”

由此可知,茅台酒的生产、销售计划不由酒厂自己决定,原料也由“国家全部负责安排”。王民三的日记中提到:1959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粮食厅局长会议上,王民三在汇报压缩粮食销售时,“谈到压缩酿酒用粮,余部长马上插话,茅台酒用粮可不能压呀!”余部长,指粮食部副部长余杰。1962年元月19日,“省委开会研究茅台酒的生产和粮食供应,确定今年拿出600万斤粮食(小麦、红粮各半)。我说,在粮食困难情况下,要力争加以照顾,粮食部长也打过招呼要支持生产。当然,酒的产量目前还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这就说明,茅台酒的原料由贵州省委乃至国家粮食部安排,除仁怀当地外,可以从贵州各地乃至邻近的四川省调运,这与上述调粮地相符。只是,在“三年困难时期”,贵州和四川都是饥荒和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份,其调粮地无一不是情况严重。

三年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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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 三年自然灾害一般指三年困难时期

“三年自然灾害”,或者”三年困难时期”,指中国从 1959年至1961年期间由于大跃进运动以及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政策所导致的全国性的粮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机。

 
 

目录

简介
重要数据
党史记载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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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961年我国经历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根据对灾情、受灾面积等资料图表的分析,证实这三年发生了持续的严重自然灾害;同时分析了各种决策错误带来的不同影响,重点把粮食作为决定国家经济兴衰的生命线和因果关系链的比较指数,用计量方法分析当时农村因灾减产、因决策错误减产、因高征购而减少粮食存量之间的比例状况。 [1] 

重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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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气象、水文、农业、民政和统计部门记录的原始资料文献看,“三年自然灾害”是建国以来第一场连续多年的严重干旱灾害。按照国家气象局分析发布和出版的权威性资料文献 [2]  ,水利部统计归纳的资料和研究出版的 [3]  ,国家统计局民政部汇编的《中国灾情报告 [4]  》,概括其记载、归纳与研究,陈述于下。
气象部门就时间、地区、降水量距平、干旱种类给出序列统计表(摘录研究时段如表1)。
表1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干旱时段、地区和降水距平 [5] 

年 代 月(旬) 地 区 负 距 平 % 干旱种类评 估



1~5 云南西部 40~80 重旱
3~5 云南大部、川黔南部、两广大部、福建南部 30~85 部分重旱
5~8 黑龙江中部、吉林大部、辽宁西部和中部 30~60 部分重旱
6~7 长江下游地区 50~85 同上
6~9 湖南东部、江西北部、浙江西部 35~70 同上



3~5 黄河上游大部分及河北北部、内蒙大部、辽宁南部 25~50
4~5 黑龙江北部 30~50 部分重旱
4~6 吉林中部 30~50 同上
7~9 渭河、黄河下游以南——南岭地区 30~80 大部重旱
10~12 华南大部地区 30~85 同上



59.10~60.2 华南大部地区 40~90 同上
59.10~60.4 广东西部、中部与海南岛 50~70 重旱
59.11~60.5 云南、四川南部、贵州西部 45~80 大部重旱
3~5 辽宁西部、河北东北部、内蒙东南部 50~70 重旱
3~6 渭河、黄河中下游、海河地区 25~80 部分重旱
7~8 长江中游地区 45~85 局部重旱



3~6 华北大部、东北西部、山东北部 30~60 部分重旱
4~8 河南南部、湖北北部 40~65 重旱
6(中)~7 长江下游部分地区 45~80
6(中)~8 贵州北部、四川东南部以及长江下游部分地区 45~85 重旱



1~3 两广北部、湘赣南部 50~80 重旱
1~4 广东沿海、海南岛 40~80 重旱
3~5 云南西部、四川西南部和北部、甘南和黄淮之间 35~80 重旱
3~6 内蒙中部、山陕河北北部、京津地区 65~90 重旱
3~7(上) 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 50~90 重旱
4~6 黑龙江大部、吉林西北部 30~55
7~8 广东大部、湖南中南部 45~75
7~9 湖南东部、江西南部、福建南部 35~65
8~10 华北地区,东北平原西部 50~80 重旱

从农业、水利部门统计,以及民政、统计部门汇总数据看,当代研究和出版的资料数据基准,业绩完全统一。地面反映的灾情,与气象部门的记载分析,也基本上是一致的:
按照《中国灾情报告》记载,1958年,“1-8月,全国大面积旱灾……冀、晋、陕、甘、青与西南川、滇、黔及华南粤、桂等省区。春旱时间长,波及面广,严重影响农作物播种、生长。河北省中部、东部连续200多天无雨雪……5月中旬……西南、华南及冀东持续干旱。入夏,华东、东北800多万顷农田受旱。吉林省266条小河、1384座水库干枯,为近30年未有的大旱。年内,旱灾波及24个省区2236万公顷农田。”
1959年,“1-4月,冀、黑严重春旱。因去冬以来降水稀少,春旱影响河北省150万公顷小麦生长,成灾62万公顷,另有20万公顷耕地需挑水点种;黑龙江省……150万公顷耕地受旱2寸多深,少数4-5寸深,为历史少见。”7-9月,渭河、黄河中下游以南、南岭、武夷山以北广大区域普遍少雨,闽、粤60天无雨,遂“波及豫、鲁、川、皖、鄂、湘、黑、陕、晋等20个省区的旱灾分别占其77.3%(受灾3380.6万公顷)和82.9%(成灾1117.3万公顷),受灾范围之大在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 刘颖秋主编的《干旱灾害对我国社会经济影响研究 [6]  》认为,“是新中国成立10年来旱情最重的年份”。1959年的大旱,在水文方面有显著的表现。是年,松花江源濒于干涸,丰满水库缺水发电。江、淮出现历史同期(记载)的最低水位。江苏省山区塘堰、小水库干涸37万座(占本省同类型工程的67%)。湖北省塘堰干涸达80%,8月中旬以后小河几乎全干;由于江水奇低,沿长江的121个水闸和161个明口,能够自流放水的也只有50个闸、13个明口。湖南省邵阳、衡阳和湘西州的71万处塘坝,在9月中旬有半数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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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持续旱情扩大:“1-9月,以北方为主的特大旱灾。上半年,北方大旱。鲁、豫、冀、晋、内蒙、甘、陕7省区大多自去秋起缺少雨雪,有些地区旱期畅达300-400天,受灾面积达2319.1万公顷,成灾1420万公顷;其中鲁、豫、冀三省受灾均在530万公顷左右,合计1598.6万公顷,成灾808.5万公顷左右。山东省与河南省伏牛山—沙河以北地区大部分河道断流,济南至范县的黄河也有40多天断流或接近断流,800万人缺乏饮用水。夏秋季节,南方皖、苏、鄂、湘、粤、滇、川7省区因旱受灾面积都在66.6万公顷以上(按:广东、海南旱情持续了7个月,西南各省冬春连旱),川、鄂2省成灾198.1万公顷。除西藏外,大陆各省区旱灾面积高达3812.46万公顷,为建国以来最高记录”;“本年灾情是建国后最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是年大旱,除黄河外,还有不少河流断流,如永定河、潴龙河断流5个月;子牙河及滏阳河衡水以下河道,自1959年11月断流,直到1960年7月18日才有来水;山东境内12条主要河流,有汶河、潍河等8条断流。
1961年,旱情持续:“1-9月,全国范围的特大旱灾。全国旱区受灾面积达3784.6万公顷,成灾1865.4万公顷,主要分布于华北平原及长江中下游地区、黄土高原、西辽河流域”。是年3-6月,海河水系的赵王河、潴龙河平均流量距平偏少一半以上。西辽河通辽站3-6月平均流量仅0.123秒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99%!安徽省正阳关、蚌埠和江苏洪泽湖各站6-8月平均流量较年均值偏少8成。湖北襄阳专区8个县325条大小河流,断流312条。
1962年,“1-9月,全国大面积旱灾。去冬以来,南方湘西北、粤北、川北、苏北、皖中地区雨雪稀少,2月约有100万公顷呈旱象;3月,旱区扩至豫、鄂、黔、陕等省,共计360万公顷……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呼伦贝尔和乌兰察布地区、晋北、冀西北、吉西北地区,旱期长达200-400天,甚至井干河断、人畜吃水困难……年内,旱灾波及北方为主的24个省区(市)2174.6万公顷农田,成灾面积878.4万公顷。”
人们习惯上将这几年的灾害称为“三年自然灾害”,实际上从干旱灾害的延伸和转移看,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的严重干旱灾害,大致延续了四年。时间上以1959年夏秋至1960年夏黄河流域、西南、华南为主,1961年春夏秋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连续干旱为主;以及1962年春夏、夏秋的华北黄河流域、东北的干旱。人们在谈论和研究中往往忽视了1958和1962年也是较大旱灾年,从宏观角度看,集中在1959-1961年的特大干旱,是有一个发展、高峰、减弱的过程的。
二、1959-1961年的特大干旱在建国初期干旱灾害序列里的地位

三年-风君雪科技博客1950-1990年全国历年受旱、成灾面积序列
1.根据《中国水旱灾害》归纳,在1949-1990年的长时期内,“全国受旱面积超过2000万hm的有23年,成灾面积超过1000万hm的重旱年有12年,成灾面积超过1500万hm的大旱年有5年,按成灾面积大小,依次为:1961年、1978年、1960年、1988年和1989年……受旱率超过15%和成灾率超过5%的有15年,包括1972年、1976年及1959-1961年、1978年-1982年和1985年-1989年等3个连续年段。受旱率超过20%和成灾率超过10%的有6年,分别是1960年、1961年、1978年、1986年、1988年、1989年”。可见,1959-1961年属于该序列的重旱和特大旱年,成灾面积名列前茅,而在建国初期17年(1950-1966年)的统计里,该时段的受旱面积、成灾面积、粮食减产量、受旱人口的统计数值,则更居于首位。
2. 必须强调的是,在建国初期(1949-1961年)旱灾灾情统计序列中,1959-1961年时段,各项统计指标的平均数值,大大高出前10年的平均值:
表2 建国初期平均旱灾灾情统计指标比较

  受旱面积 hm 成灾面积 hm 成灾率 % 受灾人口 万 粮食减产 万吨
1949-58年 848.32 271.87 32 1824.94 339.7
1959-61年 3659.30 1533.46 41.9 5748.13 1177.1

3.可见,尽管1952-53、1956-57年部分省区也有严重的灾害,但建国初期,成灾率大于20%的极旱省区和成灾率在10-15%的重旱省区分布,时间特别集中、且旱区十分广阔的,是在1959-1962年期间。

三年-风君雪科技博客部分流域1949-1990年因旱灾粮食减产率图
4.文献《干旱灾害对我国社会经济影响研究》研究中国农业旱灾的长时期(1950-2001年)变化,归纳认为:“受旱面积的7个高峰期为1958-1962年、1972年、1978-1982年、1985-1989年、1991-1995年、1997年、1999-2001年,均在3000万亩以上。几个受旱超过4000万亩的严重干旱年,如1959年、1960年、1961年、1978年、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1992年、1999年、2000年、2001年均出现在上述高峰期”。而1959-1961年的严重干旱,按时间序列居于诸高峰期的第一峰。
5.文献在对近500年典型场次特大旱灾及规律分析后,结论指出:“1874-1879,1959-1960年的大旱,灾害等级为3级重旱,频率为100年一遇”;1990年代以来,“与1959-1963年相比,全国受灾面积尚未突破1959-1961三年特大持续干旱时3812.5万公顷最低值。”
从资料和分析看,1959-1961年干旱灾害都是建国以来第一场连续多年的严重干旱灾害。
表 3 1959—1962年累计成灾100万公顷以上的省市逐年统计 单位:万公顷

省市 1959 1960 1961 1962 累 计
河南 100 210.5 434.5 86.3 831.3
河北 64.7 331.3 61 93.3 550.3
四川 100 125.3 266.7 53.3 545.3
湖北 166.7 113.3 172.8 70.6 523.4
山东 226.7 26.7 174.5   427.9
山西 18 170 61 93.3 353.3
内蒙   72.8 90.8 100 263.6
陕西 46.7 63.3 72.9   182.9
浙江 145.3   26   171.3
黑龙江     28.2 102.1 130.3

表中前5名均为我国的农业、粮食大省,干旱灾害的威胁与后果可想而知。
三、干旱灾害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表 4 1959-62年主要粮食减产省的减产幅度统计 单位 万吨

省 市 53~57年
平均产量
59~62年
平均产量
两阶段比较平均减产量 减产幅度
甘 肃 364 213(60~62) 151(60~62) 41.4%
辽 宁 642 408(60~62) 234(60~62) 36.4%
安 徽 1040 668(59~61) 372(59~61) 35.8%
黑 龙 江 763 530(60~62) 233(60~62) 30.5%
河 南 1226 870(60~62) 356(60~62) 29.0%
四 川 2082 1498(60~62) 584(60~62) 28.0%
山 东 1300 950(60~62) 350(60~62) 26.9%
贵 州 444 343(60~62) 101(60~62) 22.0%
吉 林 534 425(60~62) 109(60~62) 20.0%
湖 北 955 766(59~61) 189(59~61) 19.8%

仅仅从主要产粮省的减产幅度(这里既有干旱灾害的影响,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可以估计到当时由于减产给这些省本身,或需要他们调出粮食所遭遇到的严重困难了。
当然,和以后的旱灾灾情相比,这几年还不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
表5 1959-1990年重大旱灾对全国粮食的影响

年份 全国人口
万人
粮食
总产
万吨
人均
产量
公斤
受旱人口
万人
粮食减
产量
万吨
人均减产
公斤/人
灾区减产
公斤/人
减产
比例
%
1959 67202 17000 253 4703.4 1080.5 16.0 229.7 6.0
1960 66207 14350 217 6107.4 1127.9 17.0 184.7 7.3
1961 65859 14750 224 6433.6 1322.9 20.0 205.6 8.2
1972 87177 24050 276 7825.1 1367.3 15.7 174.7 5.4
1978 96259 30475 317 7905.3 2004.6 20.8 253.6 6.2
1981 100072 32500 325 9385.8 1856.5 18.6 197.8 5.4
1986 105721 39150 370 11666.9 2543.4 24.1 218.0 6.1
1988 108654 39408 363 13229.9 3116.9 28.7 235.6 7.3
1989 110356 41442 376 11820.8 2836.2 25.7 240.0 6.4
平均           20.73 215.52 6-8

综上所述,1959-61,78,86,88-89年,灾区人均减产粮食的绝对值和减产比例是十分严重的,将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威胁。虽然,建国前期的灾区人均减产数额比70年代以来要小一些,但是当年人均产量并不高,当地的减产幅度相当大,国家粮食储备力量相对薄弱,没有调剂周转粮食的更多余地。1959-1962年,是因旱灾减产幅度严重的第一高峰期。以1952年以来的5年平均的人均口粮和减产常例计算,在1959-1961年连续三年每年多减产粮食达838万吨,减产幅度达15%,按以前口粮平均消耗水平,大约空缺了2800万人口口粮。而这个减产幅度,是高于50年来同等受灾率条件下的减产幅度的。

党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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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历史》第二卷在叙述到“三年困难时期”群众生活状况和人口变动情况时说:“粮、油和蔬菜、副食品等的极度缺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许多地方城乡居民出现了浮肿病,患肝炎和妇女病的人数也在增加。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突出的如河南信阳地区,1960年有9个县死亡率超过100‰,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这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严重后果,其沉痛的教训应该认真总结和记取。”这里记述的全国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3)、《新中国统计资料汇编》和《当代中国》丛书《当代中国的人口》等书的权威性记载。公安部的户籍人口档案资料与此也是一致的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