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个广州的张先生,到天河百脑汇那边去买了台新联想电脑。

可是回来以后,发现不对劲了。

竟然有使用痕迹了。

这搁谁身上谁能忍啊,明明咱是想买新的电脑,你给我个“二手”这是几个意思?

这妥妥的就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啊。

居然还敢以旧充新,商家我也是醉了。

好在张先生是个“懂行的”,回来发现电池使用次数都50多次了,而且还有一些软件安装删除的记录。

不然如果是个普通的电脑小白,就这样被欺骗了。

没想到到现在,还是有这样的商家存在,果然人性是没变。

想当年,在北京的中关村,那里的卖电脑,也是妥妥的很多套路,很多人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

那个时候可能大家的维权意识还不是很强,现在大家法律意识明显上来了,这是个进步。

张先生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厂家那边想说要息事宁人,这旧的给你,我再给你一台新的。

张先生哪里肯,这要是息事宁人,以后他们可能还会继续这个手段。

所以说,他不能纵容对方的这种欺诈行为。绝不和解。

真的是要给这位张先生一个大大的赞。

我们就是要这样的社会正能量。

按照消费法,我们是可以退一赔三的。

所以起诉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