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消息,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获悉,日前,上虞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团伙利用 AI 技术合成虚假视频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被告人陈某某和张某某以制作动漫剪辑、解说视频跑流量赚钱。今年 5 月,为吸粉引流、获取更多利益,陈某某自学软件合成编造虚假视频,并发至网络平台博人眼球,通过点击量、播放量等进行返利。后二人又通过非法渠道购买 AI 视频生成软件,将网上搜集的热门话题,通过 AI 一键生成视频,并发至多个热门视频平台上牟利。
经审查发现,截至案发,其发布的虚假造谣视频达 20 余条,涉及浙江、湖南、上海、四川等多个省市,累计阅读观看量超过 167 万次。其中一条发布视频《浙江工业园现场大火浓烟滚滚,目击者称有爆炸声!》,已由“上虞宣传”在多平台进行辟谣。
上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表现,最终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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