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改革进行了多次调整,从最初取消新建建筑劳务公司到暂停办理,再到目前恢复新建建筑劳务公司。个人认为,国家对劳务公司的管理似乎也是亏本的。

到2020年,中国的农民工总数将达到2.856亿。农民工具有流动性高、组织记录松散、薪酬管理复杂等特点,建筑劳务公司应运而生,将有助于农民工的管理,在建筑领域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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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发展的早期,就业迅速增加。当时特殊情况下,包工头塔起了唱戏的主角。然而,当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接连出现时,国家严厉打击了这种行为,并颁布了许多法律来限制承包商等行为的发生。

2019年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势必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这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压力。在施工单位资金不好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基本包销施工项目,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以节省现金流费用等效果。

如果建设单位未能如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需要提前支付,而劳务公司利润有限,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的资金比例过大,因此项目的利润可能不等于已支付资金的利息。久而久之,劳务公司实际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虽然在国家政策下,农民工的工资是可以发放出去的。但劳务公司的利润能否按时发放,目前仍不得而知。

笔者认为,国家的一系列调整是将劳务公司转变为合格的承包商。如果跟上政策发展的需要,劳务公司可以向后兼容的开始个体建设的业务。如今,施工单位为了控制成本,对施工环节进行了细致的划分。现在很少把各种工作打包在一起再分包出去,这也是施工单位向后兼容的策略。

劳务公司不要活在一地多职的承包模式中,要朝着多地多职的发展方向努力,加强现金流的流动,然后利用农民工工作辛苦、流动性高的特点,以劳务公司为就业平台,以农民工为公司员工制定发展规划。

劳务公司的前景还是不错的。施工单位没有条件签公司所有工人。因为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的管理本质上是不同的,成本必然会上升到一个不可控的高度。而且这么多农民工需要机构来管理,所以劳务公司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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