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1 日消息,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本轮抽检发现 54 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涉及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 19 个品牌。目前,不合格产品已被通知立即下架并不得在京销售和登记上牌。

注意到,本轮抽检发现的 54 款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分别是绿能 10 款,绿源 6 款,爱玛 5 款,五星钻豹、五星黑马各 4 款,新日、宝岛、金箭各 3 款,台铃、小牛、立马、邦德富士达、新本冈田各两款,绿佳、小鸟、钱江、帅品、途安鸽、五羊各 1 款。

对于这些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 6 项措施进行管控。分别为:

  • 通报销售门店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督促销售门店立即下架,严防流向市场;

  • 会同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将不合格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 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

  • 通报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撤销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 通报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前暂停其新款车型申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 通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选择正规品牌授权门店产品;选择有 CCC 强制性认证标识的产品;选择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一致的产品;选择售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不要私自改装加装蓄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避免冬季在极端低温条件下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夏季在阳光暴晒、高温情况下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热失控;避免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整夜充电导致蓄电池过充电。要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前往正规售后服务网点维修,避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