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4 日消息,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杭州市监局已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 58 起,罚没款 223.4 万元。
与此同时,杭州市监局还通报公布了一批网络直播营销典型案例,涉及广告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商标侵权等问题。其中一个案例为,杭州某男表有限公司系二手奢侈品销售公司,在网络直播中开展福袋抽奖活动,抽奖奖品为标价价值 1999 元的眼镜,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眼镜参考价值的凭证,其提供的购进凭证显示该眼镜价值为 4.85 元 / 副。2024 年 2 月,余杭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5.5 万元的行政处罚。
还有一个案例显示,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在其网络平台直播间推广销售某“射频健发梳”套装产品时宣称其具有“生发”功能,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推广销售某奶酪棒产品时描述“10 公斤的牛奶,只能产 1 公斤的奶酪,所以它是浓缩的牛奶的精华”,与实际原料奶酪与牛奶制成比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24 年 4 月,萧山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 15.17 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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