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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5 日消息,“邮政速递便民通”公众号昨日(11 月 14 日)发布博文,报道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颁发了首批无人驾驶装备识别标牌,标志着无人驾驶技术逐渐融入日常生活。
新车牌的设计为淡蓝色与白色结合,牌照开头为地区简称,后面是字母与数字组合,上方清晰标注“无人装备”。
援引新闻稿,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全国性无人驾驶法律法规。各地的规定基本遵循“有司机找司机,没司机找运营方”的原则。
例如,深圳的无人驾驶汽车事故中,如果车内有驾驶人,责任由其承担;若车内无驾驶人,则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负责。在上海,事故责任由所属企业先行赔偿,并可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该博文推荐在路上遇到无人驾驶汽车时,车主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跟车过近或过度关注无人车,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事故。无人驾驶汽车通常会保持 3-5 米的安全距离,并在有其他车辆或行人出现时减速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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