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进化的世界里,控制与保密只能帮倒忙,在非零和游戏中,你将策略公之于众,这样一来,别的玩家就必须适应它。
——冯·诺依曼
声明称,江波龙电子发现晶存公司在市场上出售LPDDR3(一种低功耗DRAM内存芯片)等产品,涉嫌非法使用江波龙电子的DRAM测试技术。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声明纷纷被各大行业媒体转载,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讨论。但是,整个事件的原委、过程、细节对于大众仍旧是一团迷雾。
事实不惧烈日骄阳,处于阴暗角落才会霉迹斑斑。本次我们将以时间+内容的思路脉络,梳理目前的所有公开信息来还原事件始末及细节。
2018年5月,卢浩(江波龙电子已离职员工)在任职江波龙电子多年后(曾任软件工程师、DRAM产品经理),主动辞职并随即加入了晶存公司。
据了解,另一名涉案员工赵迎(DRAM项目助理)也在几个月后以同样方式加入了晶存公司。
在一番调查后,江波龙电子发现卢浩等人已然是晶存公司的骨干员工,天眼查还显示卢浩是晶存公司一家关联公司的股东,再考虑到卢浩在江波龙电子多年工作中已经接触了完整DRAM测试方案,不免让人生疑。
此事事关重大,江波龙电子在更加深入、周全的准备后,于2019年8月20日正式向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举报晶存公司涉嫌侵犯其测试方案中的技术秘密。
随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对晶存公司开展了现场查证,并扣押相关测试板、电脑等材料进行鉴定。在多轮鉴定以及损失评估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认定晶存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关机关。
接下来,双方开始过招。为回应业内人士的关注,江波龙电子在2020年6月18日就相关事宜进行了首次的公开声明。
随后,2020年7月7月晶存公司向江波龙电子发送律师函(有意思的是,本该是点对点发送的法律文件却被晶存公司员工自行批量转发朋友圈,可谓一景),声称江波龙电子故意隐瞒事实,诬陷他人。
2020年7月13日,江波龙电子再次发布重要声明,声明指出:“江波龙电子已提起复议申请、立案监督及民事诉讼。”
根据以上公开信息,笔者整理出双方争论不下的观点,详情如下:
晶存公司律师函中唯一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为“贵司声明所述的DRAM产品检测技术及其方案均为公知技术,并非贵司专属”。
对此,江波龙电子明确回应:已经提交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该机构亦是深圳市场稽查局委托的鉴定机构)的非公知鉴定意见,报告厚达数百页,仅关键的核心技术秘点就有11处,并在二次声明中附上了关键的鉴定结论,告知公众这次案件的基本信息。
当事双方这样完全相反的表态,不仅相当罕见,也属实为案情真相蒙上了一层面纱。就目前已有的公开信息而言,江波龙电子的依据似乎更加厚实。
除了秘密与否的根本问题,江波龙电子还进一步披露和追问了更多的细节旁证,但截至发稿之日,晶存公司还未做出任何形式的回应。
1、晶存公司的电脑中部分硬件设计图中有江波龙电子“Longsys”logo图标(注册商标);
2、晶存公司部分硬件测试板的物料编码与江波龙电子的完全一致。(按江波龙的说法,物料编码就是各家公司为了方便内部物料管理而自创的一套识别规则,简单方便实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A公司去抄B公司物料编码的情况)。
3、晶存公司测试电路板的尺寸与江波龙电子的完全一致,这个测试电路板尺寸是江波龙自行设计的非标准尺寸,且从未对外销售。
不得不说,江波龙电子的这轮追问和披露的确让旁观者心生疑窦,在行政机关强有公信力的鉴定结论基础上,丰富了细节,也逐步勾勒出了案情的大概面貌。
业内常识,半导体行业与一般行业不同,工业制程以纳米为单位。所以,肉眼以及一般的测试手段根本无法发现DRAM产品的瑕疵,更无法保证产品品质。
更严重的是,现在DARM芯片都嵌入在主板里,芯片坏了主板就不能用,紧接着就是整机召回报废,动辄几千万的损失。再加上漫天的差评,一般公司根本承受不起这般损失。
所以,这个行业是“不测试无销售”,离开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稳定的测试技术方案,销售就是空想。
可是,开发一套成熟稳定的DRAM测试技术又谈何容易?目前全球的DRAM产能集中在三星、美光和海力士三家之手,中国本土企业基本不具备DRAM芯片的设计生产能力
。想要做出有效的DRAM测试方案,只能凭借长时间的行业经验积累,自行摸索。没有无数次的失败和反复验证,却突然跃迁式地具备DRAM芯片的测试能力,无异于天方夜谈,更不可能在市场上获得客户的认可。
理想丰满,现实骨感。我国的行政查处与刑事案件分属两个独立的机关管辖,各个机关对于同一案件的看法,各有不同,甚至差异明显。
在这起事件中,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已正式认定晶存公司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转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进程就此被定格。
而江波龙电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一方面予以充分尊重,另一方面仍然提起复议申请、立案监督以及民事诉讼三个程序,继续追究案情真相。更
幸运的是,人民法院已经对关键证据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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