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热播,“小三”林有有遭到不少网友攻击,更是演变成了一门生意。
8月18日,据媒体报道,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关键词后,出现了“代骂林有有 种类丰富”、“陪骂林有有服务 入戏”等服务,标注的价格大多9.9元左右。
报道称,在这些代骂服务中,商家也是煞费苦心,甚至有卖家描述可提高三种代骂模式,聆听型:客服听你骂;进攻型:客服帮你骂;互动型:客户和你一起骂。
不过,这也并不是网上第一次出现类似的服务,早在电视剧《都挺好》热播时,苏家三父子就曾被轮播骂上热搜。当时某电商平台有近30家“怒骂苏家三父子”的网店,甚至为三父子标注出欠骂指数以供网友发泄对他们的不满。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也说明了对演员演技的认可。不过有这样的代骂服务是合法的吗?
有律师表示,当“陪骂”服务属于客服对于个人的私聊时,更适合归属于心理咨询服务类的范围,属于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并不会触犯法律。
一旦这类服务超出个人咨询问题范畴,比如商家替顾客前往公共信息平台等发表对角色及角色演员的辱骂信息等内容,就可能侵犯演员的名誉权。另外,利用网络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等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不少网友都出现了“越界”的情况,有部分网友把饰演“林有有”的演员张月当成了林有有,在社交平台上留言进行谩骂。为此,张月曾不得不关掉微博评论功能。
针对网络暴力,央视段子手朱广权在新闻中评论道,过去通讯不发达,做到谨言慎行,只需管好嘴,迈好腿。而现在人手一部手机,各种社交媒体,九十迈的腿都追不上你6G的嘴,一旦出言不慎,不光后悔,还有法律责任不容推诿。
你在千里之外吃个面,也希望八方亲朋都点赞,在朋友圈呈口舌之快,又说别人少见多怪,在人人都持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的自媒体时代,通过网络发布内容更应该谨慎对待,网络言行也有法律边界,一旦越界,同样难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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