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电视业务IPv6改造的通知,要求着力提升接收设备IPv6支持能力。
通知指出,小米、华为、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九州等厂商加快实现新生产的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含终端ROM、播放器、应用服务框架、终端管理模块等)支持IPv6,出厂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存量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通过固件及系统升级等方式支持IPv6。天猫、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6的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终端设备。
同时,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过的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以及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相关设备进行IPv6改造。2020年三季度末,上述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全面完成,IPv6网络性能与IPv4趋同,平均丢包率、时延等主要指标与IPv4相比劣化不超过10%。
中国移动、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京东云、华为云、网宿科技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相关的内容分发网络(CDN)进行IPv6改造。2020年末,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服务能力达到IPv4的85%以上;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加速性能达到IPv4的85%以上。
另外,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接协调,完善标准规范,强化跟踪监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加强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传输网络和接收设备相关IPv6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改造进展情况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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