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又称劳工赔偿保险。保险人承保雇员在雇用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疾病时,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此种保险属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投保人为雇主,受益人为雇员或其家属。雇主责任保险具有社会保险性质,不同于商业保险,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保险金及营业开支,少有营利,费率较低。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在责任事故中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法律费用等,导致这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但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一是战争、暴动、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二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三是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四是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五是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六是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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