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11月发行人民币发行70周年纪念币和纪念钞一套,其中纪念钞(以下简称70周年钞)一张,面额50元、发行量1.2亿张,具体发行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承担。
70周年钞采取预约方式分两批次发行,预约兑换期结束后,预约未兑换的70周年钞采取现场兑换方式向公众兑换。中国银行承担70周年钞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区、重庆市、陕西省8个地区的第一批次预约发行工作,在湖北省的第二批次预约发行工作。具体指定营业网点的名称、地址及额度等信息,请点击进入“纪念币预约”系统的“预约发行信息”功能模块查看。
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第二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在此期间,已预约成功者可持办理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对应批次的兑换期内前往约定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预约兑换期内未兑换的70周年钞预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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