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主险型
此类重疾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2、按比例给付型
这类平安重疾险险种主要针对重疾的种类而设置,对于常发生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包括如瘫痪、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3、附加给付型
此类险种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其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4、提前给付型
此类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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