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保障最低122元。0—60周岁人人都可保,可续保到100周岁。产品突破社保目录范围,自费药、进口药、靶向药、特殊门诊、住院手术、化疗放疗等都在保障范围内,扩充保障。确诊105种重大疾病,无免赔,最高保障400万元。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您若继续投保本保险,则新续保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新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新的保险期间,有效期为1年。每次续保,均依此类推。等待期: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罹患除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并接受下列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保险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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