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指的是保险公司对业务人员(主要是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外勤人员)的基本管理办法,是保险公司对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收入待遇、业绩考核、福利保障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管理的基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基本法对应的业务人员,是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外勤人员。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收入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八级。
第二章基本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营销组织架构、从业人员的招募/异动/解约、组织归属的管理规定。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对应职级的四阶)。自己增员的业务员,在晋升级别超过其级别时,增员归属自己;公司招募的新人采用分配的方式形成划拨管理隶属关系。
第三章基础管理
包括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纪律、培训管理等内容。工作职责基本只有做业绩、发展组织两个方面。日常经营管理主要是早会、夕会,尤其是要遵守公司同一早会的打卡签到考核要求。
第四章 品质管理
品质管理主要是对业务人员销售行为及销售契约品质状况进行管理,细则主要是业务人员行为规范。
第五章 业务人员待遇
对不同职级的从业人员有不同的待遇细则,总归来说,待遇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业绩,一个是直接或间接增员发展组织。
第六章 业务人员考核
考核是各个职级业务人员的基本要求,转正、晋升的条件都写在考核规定里。
第七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不同职级的业务人员有不同的福利保障,阶级越高,福利保障越多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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