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单手开宝马在市区内狂飙到250公里时速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该男子不仅单手开车拍视频之外,还逆行超车、闯红灯,堪称“定时炸弹”。

据悉,11月3日南通海门法院一审判决,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4000元。

男子单手开宝马飙到250km/h 判决来了!拘役2个月 罚4000元-风君雪科技博客

10月27日,江苏南通市海门区公安通报:网友通过微博举报,一宝马轿车在海门区广州路段,超速行驶并超越道路中间双黄线、闯红灯、拍视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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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门警方经调查,于10月27日将嫌疑人卢某龙(男,32岁,上海市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日前,南通海门法院宣判,被告人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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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龙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驾驶小型汽车沿广州路由西向东从静止状态开始极限加速行驶约2.36公里,行驶时间近50秒,超过规定时速200%以上。

行驶过程中,卢某龙违反交通法规,以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持手机摄录的方式驾驶汽车,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该车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256Km/h。

经鉴定,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约为249Km/h;经测算,该小型轿车从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起点至某中学门前地段间的平均速度为145.18Km/h,从某中学门前地段至黄浦江路口间平均速度为230.57Km/h。

卢某龙还将自己拍的飙车过程的视频发到微信群炫耀。

案发后,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卢某龙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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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中,卢某龙向法庭表达了忏悔之意:“向事发时在该路段的人员道歉,并为自己的行为造成极坏社会影响,浪费了大量社会、司法资源道歉。

经过各位警官、检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希望大家从我的错误和悔恨中吸取教训,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