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这也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规将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管天管地光空气,管政府规划,管环境保护,管医疗卫生机构,还管到每一个人,管小孩,管大叔,管老人,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或者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此外,条例还规定,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全市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实行全市联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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