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办理转托管业务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种类与办理申购与赎回时需携带的相同。
转托管的流程:
1、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场内系统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拟转入的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除外。
2、T日投资者在场外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处提出基金份额转托管申请。场外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应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相关数据接口规范要求申报转托管,必须注明转入方(上证所)代码、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应该为整数份。
3、T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处理转托管申报。对于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记减投资者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同时相应记增上海证券账户基金份额;对于不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注明失败原因反馈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
4、T+1日中国结算公司将成功及失败转托管处理结果反馈给场外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同日中国结算公司将成功转托管处理结果发送上证所,上证所将其发送给有资格的转入方上证所会员席位。
5、T+2日起投资者可在场内指定交易所属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处查询到该转托管转入基金份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