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方案显示,6月将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

此次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基本原则是在基金可负担的基础上,突出临床价值,补齐保障短板,提升保障效果,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基本的临床用药需求。

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西药和中医药各自优势,根据各自的基本理论,建立完善有针对性的评价办法,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

国家医保局指出,药品目录的调整将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