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获悉,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 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据了解,此次新增设的“电子警察”的名单,可拍摄机动车闯禁限行、违法停车、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同时,本次新增的“电子警察”共计1112个,其中,五环、六环路密集增设了一批,专门拍摄“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增设的“电子警察”,除了能针对常规的闯红灯、禁限类、违反标志标线类、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能拍摄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行为。京承高速、京开高速、京哈高速、京沪高速等高速公路都增设了此类“电子警察”。
以往,您可能觉得在城区道路开车,不系安全带容易被拍,本次调整后,京承高速、京开高速、京哈高速、京沪高速等高速公路都增设了可抓拍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行为的“电子警察”。
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处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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