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公司,除非发现其行为不构成欺诈发行,否则其股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终止上市交易。
这就意味着,从退市意见正式实施之日起,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现有欺诈上市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就面临退市风险。
就民事责任而言,存在前置程序,即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造假,需要拿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后,法院才能立案,而司法程序要持续多年。这样并没有使受害的投资者得到切实的保护,实行退市制度,并明确退出募集的资金,则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但退市意见是对公司法、证券法在实践操作层面的具体规范,属于法律实施性质的规范文件。退市后退出募集的资金,属于证券法修改的层面,要与修改中的证券法相配合,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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