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规定,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并且不能断缴3个月以上,生育前1个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每个地区可能会有差别,比如北京地区,只要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上海地区则是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
另外生育津贴一般是以职工生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缴纳月数越高,报销的金额越高。
报销标准:
1、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7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再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
4、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而流产或者引产者,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者,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每个地区的具体政策可以在当地的社保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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