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立案,大都是用卡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有两种情况。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经济诈骗的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这种也是很明显的信用卡诈骗了,只要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就会被立案:

①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②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③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④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以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只要欠款数额达到量刑门槛为5万元,就会被追究责任。

信用卡透支纠纷案件中,纠纷发生原因主要源于信用卡协议约定不明,发卡银行提示、说明不足,持卡人信用卡知识不足,持卡人法律意识淡薄等。相对于其他金融诈骗犯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其他类型,恶意透支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立案标准高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有效避免误伤部分正常信用卡透支用户,有利于维护持卡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