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广义上是指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

狭义上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