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索债”等。

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

二是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红包”“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三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向被害人发放一部分贷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复签订合同,却并不告知被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以此造成被害人违约。

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然后层层“平账”“再借款”,使债务“滚雪球”。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