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书显示,深圳市朱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微信对话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等9款手机App,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被腾讯公司告上法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朱迪公司赔偿腾讯公司75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现被告朱迪公司的九款名称分别为“微信对话生成器”、“玩截图”、“微信聊天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截图神器”、“微信对话截图”、“微商截图王”、“微商”、“对话生成器”的手机应用,可以任意生成与“微信”应用界面完全相同的红包、转账、钱包、对话、朋友资料等截图,被告还在其运营的“玩截图”网站上提供具备相同功能的网页版截图制作工具,被告在经营上述截图制作应用和工具的同时,向其用户收取费用。
腾讯公司认为朱迪公司涉案行为严重侵害两原告就上述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极易成为造假、欺诈的工具,请求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开发、运营和宣传涉案截图应用和工具,停止侵害两原告著作权行为,连续一个月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31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迪公司利用腾讯享有的竞争优势和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没有创造积极的正面的社会价值,仅仅提供了一款造假作弊工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0年2月17日一审判处被告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5万元,腾讯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0824元,被告朱迪公司负担76236元。
以下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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