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米品牌安全官微发文称近期发现有其他市场主体恶意抢注批量申请Redmi商标事件5件,虽然商品类别仅涉及纸、书籍、文具等,并不影响在手机等主营产品上的使用,但是本着对用户负责任的态度,避免用户混淆,所以小米对其展开了合法的品牌保护行动。
企查查APP显示,4月26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小米公司就“Redmi”品牌的恶意抢注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上诉,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小米提出“Redmi”商标系其独创设计而来,具有较高独创性和显著性的主张,法院认定依据不足。
企查查数据显示,洛阳启彻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申请了Redmi商标,而小米是在2019年4月10日申请的Redmi商标,两者分类都是办公用品,但小米比前者晚了3个月。
法院认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例如:中山奔腾等恶意抢注“小米生活”案,法院判定赔偿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佛山小米等恶意抢注“小米”案,法院判赔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小米卫浴抢注“小米卫浴”案,法院裁定其立即停止攀附小米商誉搭便车的行为。
Redmi是小米公司在2013年7月31日推出的全新产品线,2019年1月3日,小米公司正式宣布红米Redmi品牌独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