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9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
2019年5月24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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