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同事之间的工资真是“不能说的秘密”吗?企业与职工的观点截然不同。企业认为,禁止打听同事工资是从保护职工隐私、防止互相攀比等角度考虑,打听工资也会给企业管理带来困扰。而有职工则认为,出于好奇或者同工同酬考虑,或者就是随便问一问,这也不行吗?
关于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这事儿有人还闹上了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就公开了一份类似的案例,沈阳男子因为打听同事的工资,且被公司认定不胜任岗位工作被开除了,公司领导评价他"行为品德极其差"。陈某起诉公司索赔 8000 余元劳动赔偿金等,均被法院驳回。
站在企业的立场,在北京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多年的周飞说,“密薪制是因为员工的个人能力、学历等各方面有区别,企业会给高能力、高潜力员工较高薪酬,而互相打听薪资会影响到一般水平的员工,不利于企业内部团结。”
“对企业来说,严格的纪律是为了便于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周飞说,其所在公司会将薪酬设置为公司机密写入劳动合同,将之列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新员工培训会上进行讲解,此外还有视频录像、员工参与签字、会后考试,证明员工知情。
除了对开除惩罚过重表示质疑,有网友还质疑:薪酬不透明就无法知道自己与同岗位同事的工资差异,这与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相违背。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说,每个员工在学历、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给公司创造的价值,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情况,在合法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同时,律师表示,仅以口头告知劳动者打听薪酬属于严重违纪,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安翔表示,相关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三个标准:依据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向劳动者进行告知。
“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或者在协议中,比如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正文条款中有这类内容,那么该约定本身有效,以此为依据对员工进行处理是合法的,现实案例也支持这样的标准。”安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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