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到外地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如果是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如果是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提供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办理可以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