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月30日,是上半年最后一天,也是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至日期,之前忘记处理的话,今天一定要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根据规定,综合所得年收入未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已预扣预缴了个税,那么您就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完成这一步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计算完成。计算完成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则可得到相应数额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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