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配售是“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该方式以锁定持股为代价获得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赢得其他绝大部分投资者所没有的投资机会。战略配售对象是大型国有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等。
关于新股首发战略配售,我国《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2018年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或者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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