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CNMO从企查查得知,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于冬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300万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博纳影业发表声明称,此事系于冬胞兄于海与前妻徐雅兰的离婚纠纷引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做出民事调解书,裁定于海需支付前妻徐雅兰补偿款。出于手足情谊,于冬为胞兄做了担保。目前,于海尚有尾款人民币三百万元未支付,于冬因作为连带担保人承担三百万的连带保证责任。于冬正积极敦促于海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此事纯属于海私人事务,不涉及于冬所在的博纳影业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约11亿人民币。于冬直接持有博纳影业的股份为25.60%,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还包括黄晓明、张涵予、韩寒、章子怡等人。2020年11月5日晚,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得通过,拟募资14.3亿元,分别用于博纳电影项目和博纳电影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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